世界留台校友會聯誼總會第九屆代表大會-會議記錄(三)(討論提案八)-本會確認的團體會員
提案八:檢視本會確認的團體會員
經查手中的各屆會員代表大會及理監事會議記錄,沒有正式記錄團體會員的審定。本屆理 監事會於第二次理監事會議檢視審定如下:
【說明】
1. 台灣大專澳門校友會的會員單位是個別校友,且澳門有許多各大學校友會,故其未具總會資格成為本會團體會員。唯目前本會活動仍邀請參加。
2. 加拿大有加東和加西兩個校友會,可以成立聯合會,由他們輪流代表即可,兩個都可以參會,唯只有一張投票權。由於分隔太遠,他們不想成立聯合總會。
3. 美國有 7 個校友聯誼會,一國一票為原則,美國 7 個校友會可以參加會議,唯必須他們公推一位首席代表,整合美國 7 個校友會意見,於投票時投下其神聖的一票。北美也沒有意願要成立聯合總會,世界留台總會可協助聯繫 7 個校友會來參加活動,唯投票時需整合成一張票。
【議決】 大會通過理監事會議檢視審定的團體會員如下:
【議決】台灣大專澳門校友會的會員單位為個人且澳門存在許多各大學校友會,故未具總會/聯合會資格。建議:暫時擱置澳門的團體會員資格認定。
名單中的 18 個會員團體的總會長/會長/理事長/主席為當然理事。